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风电供热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节能型居民建筑供暖,总供热面积为10.2万m2,为察右中旗住房保障中心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如:河畔居小区3.2万㎡、祥和花园三期4万㎡、太重工业园区3万㎡,)供热,目前该区域正在开发建设,需要配套供热设施,以满足该小区入住市民的供热需求。
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承担供热站的建设,在供热范围内河畔居、祥和花园三期、太重工业园区各设一座电锅炉房,锅炉装机总容量为9.12MW,分别河畔居选用2台型号为NHT-1530的高压电阻式热水锅炉,单台功率为1.53MW;祥和花园三期选用2台型号为NHT-1530的高压电阻式热水锅炉,单台功率为1.53MW;太重工业园区选用1台型号为NHT-3000的高压电阻式热水锅炉,单台功率为3.0MW。每个小区预留有建设锅炉房的场地。最大设计供热负荷4.59MW,年用电量1596.83万kWh。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项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通过专家评审、专家打分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提出意见。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
联系人:贺斌
联系电话:18548160134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泰和恒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路盈嘉国际2017
项目负责人:贺斌
联系电话:18548160134
邮箱:taihehengxin@163.com
公示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1日
呼和浩特泰和恒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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